本报讯(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同法宣)老人散步时被车撞倒骨折,但肇事者拒绝赔偿。在伤者缺乏法律知识、取证困难的情况下,这起官司能打赢吗?同安法院近日成功调解了这起案件,与同安检察院协作配合,通过民事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弱势群体维权。
花甲之年的老刘(化名)散步时被陈某驾驶的小型汽车撞倒。老刘送医后住院治疗60余天,经鉴定,老刘身体多处骨折,构成伤残十级。但是,陈某否认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并拒绝赔偿,于是,老刘起诉了陈某及其车辆保险公司。
在案件办理过程中,承办法官发现老刘因缺乏法律知识存在取证困难,于是承办法官及时将案件相关信息告知同安检察院。同安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本案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,向同安法院作出支持起诉决定书。同安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向有关部门依法调取了事故现场照片。
在庭前调解时,陈某仍想抵赖,同安检察院便依法出示现场照片证实事故经过。面对完整证据链,陈某低下了头。后经承办法官耐心释法,陈某同意赔偿老刘5000元,并由其车辆保险公司赔偿老刘25万余元,各方达成民事调解。
该案承办法官告诉记者,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,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均可成为支持起诉的对象。人民法院所受理的劳动争议、婚姻家庭、涉农以及侵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案件中,受害人若存在维权困难,检察机关可对此类案件支持起诉,避免受害人维权无门。
据了解,2021年3月起,同安法院、同安检察院就民事支持起诉进入试运行阶段,截至2022年12月,共支持起诉54件,取得阶段性成效。2023年3月13日,同安法院、同安检察院达成《关于进一步完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细则》。